2022-07-18 23:33:06
>作为一个负债的人,你是否曾想过,你欠下的钱,有一天能光明正大不用还;而作为债主的人,你是否曾想过,你借出去的钱,有一天却光明正大地打水漂!
是不是有点难以置信,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怎么可能欠钱可以不用还!
但这确实是事实,这是最新版《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规定的!
其中第八十三条第八款:自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日起满五年且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也就是说,负债人被债主起诉后,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却没有发现负债人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就会终结本次强制执行,如果债主在这五年内,没有能提供负债人的财产线索,让法院再次强制执行的话,那么法院就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结案!
也就是意味着一旦超过五年期限,即使债主发现负债人有财产,也没有办法!
虽说目前,新《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正处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但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不会有什么改动!
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